索 引 號:000014349/2022-57286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7日 |
標 題: 昭政辦發〔2022〕2號 昭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昭平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昭政辦發〔2022〕2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1月07日 |
昭政辦發〔2022〕2號
昭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昭平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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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昭平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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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昭平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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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的通知》(辦規字〔2021〕11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護林員選聘實施細則的通知》(桂林發〔2021〕20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2021年生態護林員(含桂江濕地保護員,以下也稱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工作,壯大生態護林員隊伍,加強森林濕地資源管護,全力推進林長制工作,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生態管理的目的和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通過選聘一批生態護林人員,加強全縣森林濕地資源管護,推進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打擊盜砍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工作順利開展,有效保護森林濕地資源,增加生態護林人員家庭收入,實現鞏固拓展我縣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生態護林員的續聘選聘條件
(一)續聘選聘原則
1.堅持精準落地。生態護林員選聘對象為戶籍所在地在我縣各鄉鎮的脫貧人口,一戶最多安排一人參與護林。
2.堅持自愿公正。尊重個人意愿,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選用。
3.堅持穩定持續。保持生態護林員隊伍的穩定性,對符合條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態護林員原則上續聘。
4.堅持統一管理。生態護林員由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配合。從就近方便、節約成本考慮,不跨越鄉鎮聘用,原則上在本村內進行管護活動,如本村管護面積達不到要求,可以就近跨村管護。
(二)為保持生態護林員的穩定性,上一年度選聘的生態護林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優先續聘
1.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無不良違法犯罪記錄,且2020年度(勞務聘用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考核為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的。
2.已列入當地脫貧人口范圍。
3.責任心強,身體條件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
4.常住當地,有相應的森林草原等資源巡護時間保障。
(三)生態護林員的選聘
對生態護林員實行相對穩定的進退動態管理,出現以下情況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解除管護勞務協議:
1.生態護林員自愿退出、因故去世。
2.精準識別為非脫貧人口或出現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3.不勝任不履行職責、嚴重違反勞務協議內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態護林員。
4.補聘生態護林員原則上在經審核符合聘用條件的申報人員中,根據打分排序依次遞補聘用方式相應補進人員,并簽訂勞務協議。對于補聘的生態護林員管護面積,管護強度和勞務補助標準,可以繼續按照原聘(已解聘)人員的標準執行。
(四)聘用生態護林員應優先考慮以下幾種情況
1.勞動力較少或雖有勞動力但就業途徑較少的家庭。
2.返貧風險較高的脫貧戶。
3.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應予優待的家庭。
(五)選聘生態護林員年齡規定
1.只能在18-60周歲人員中新聘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作為2021年度補助資金的生態護林員。
2.可以對2020年已聘(勞務聘用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1月仍在崗)生態護林員中60周歲以上且身體條件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的人員進行續聘,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從嚴把控人數。
(六)在自然保護區內生態護林員的安排
轄區內有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的,應根據自然保護區內脫貧人口數量和森林、濕地等資源情況,科學合理安排生態護林員。
(七)建立生態護林員后備庫
在選聘程序中的公示前,經評定條件合格但未獲公示的脫貧人口,各鄉鎮人民政府可將其作為備選對象,建立生態護林員后備庫。在按規定解聘不符合條件的生態護林員后,鄉鎮人民政府可從后備庫備選對象中遞補選取脫貧人口,并按規定程序聘用。
三、生態護林員主要職責
(一)協助在林區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對管護責任區森林、濕地等資源進行巡護,掌握轄區資源的情況,對重點地塊、珍稀動物、珍稀樹種和古樹名木要重點管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三)對管護區內發生的亂征濫占林地(濕地)、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濫放牧、亂征濫占林地、毀壞林木及幼樹、干擾破壞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等破壞森林(濕地)資源行為及時報告,能制止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
(四)對管護區內發生的森林火情、火災,及時上報。
(五)對管護區內發生的松材線蟲等林業有害生物危害情況以及松樹死亡情況要及時報告。
(六)對管護區內發生破壞林業宣傳牌、標志牌、界樁、界碑、圍欄等管護設施的行為及時報告,能制止的及時制止。
(七)及時上報管護責任區內山體滑坡、泥石流、冰雪災害等自然災害對森林資源(濕地)的危害情況。
(八)做好其他臨時性涉林工作,鼓勵在符合條件的生態護林員中培養林草科技推廣員。
四、2021年生態護林員選聘計劃人數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了使生態護林員聘用周期與上級保持一致,2021年,全縣各鄉鎮計劃聘用生態護林員1320名,聘用時間參照自治區林業局有關文件勞務聘期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分布于全縣12個鄉鎮。各鄉鎮名額分別按林地面積和脫貧戶所占比例分配,集體和個人經營的公益林或其他林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配備公益林護林員,計劃分配名額如下:
鄉鎮 | 計劃聘用人數(人) | 鄉鎮 | 計劃聘用人數(人) |
昭平鎮 | 150 | 走馬鎮 | 150 |
五將鎮 | 150 | 黃姚鎮 | 100 |
馬江鎮 | 100 | 樟木林鎮 | 80 |
木格鄉 | 100 | 鳳凰鄉 | 50 |
文竹鎮 | 100(其中桂江濕地2人) | 富羅鎮 | 150 |
仙回瑤族鄉 | 90(其中桂江濕地2人) | 北陀鎮 | 100 |
五、續聘選聘程序
(一)續聘工作的程序步驟及時間要求
1.組織2020年已聘用(勞務聘用時間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崗的生態護林員填寫好生態護林員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1)。(2022年1月8日前完成)
2.各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生態護林員2020年度考核審核工作組。根據《昭平縣林業局關于做好我縣生態護林員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昭林字〔2021〕3號)精神,對2020年已選聘的生態護林員按照考核管理辦法進行考核。(按該考核管理辦法要求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考核)
3.對考核合格、符合條件的人員,經鄉鎮領導班子開會研究,討論決定續聘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工作要求,認真、及時做好續聘工作,確保森林資源管護工作的連續性。(時間安排:2022年?1月18日前完成公示,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勞務管護協議簽訂工作,續聘生態護林員勞務管護協議簽訂管護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并將續聘、選聘的材料于2022年1月21日前上交縣林業局)。
(二)生態護林員選聘的程序及時間要求
1.公告(2022年1月8日前)
村兩委在村民活動較集中的醒目位置張貼選聘公告,并對公告拍照存檔,公告時間不少于5天,同時通過村內廣播等形式進行宣傳。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選聘資格、條件、名額。
(2)選聘程序、方式以及選用后的勞務關系。
(3)管護任務、管護報酬。
(4)報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5)具體受理部門、聯系方式,報名截止日期。
(6)監督機關和投訴電話。
(7)其他相關事項。
對于居住位置較偏僻、交通不便、零星分布的脫貧戶,鄉鎮人民政府應安排相關人員向其進行宣傳。
2.申報(2022年1月15日前)
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經行政村兩委初審后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申報(具體有關工作可由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提交相關材料。需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相片、脫貧戶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主要為脫貧戶家庭《扶貧手冊》、《幫扶手冊》或《脫貧光榮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3.審核(2022年1月16日前)
根據申報材料和選聘條件,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所轄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4.考察(2022年1月17日前)
重點考察政治素質、返貧風險、穩定性和崗位適應程度??疾煊舌l鎮人民政府組織行政村兩委、村民小組長、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等干部職工采取談話、查閱資料、實地調查走訪、集體評議等方式進行。
5.評定(2022年1月18日前)
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審核、考察結果,組織所轄相關部門有關人員,成立評審組,結合當地森林、濕地資源情況,制訂評分標準,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打分排序。本著“鞏固脫貧、擇優錄用、公正公開”的原則,研究確定擬聘的生態護林員。
6.公示(2022年1月19日前)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評定結果和擬聘的生態護林員名單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進行張榜公示,公布舉報電話,征求村民意見,并對張榜公示拍照存檔。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2022年1月27日前)
簽訂生態護林員勞務管護協議,新聘生態護林員勞務管護協議聘用時間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要求于2022年1月27日前完成簽訂協議,并于2022年1月29日前將選聘各階段的材料上交縣林業局。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將通過的名單提交縣林業、財政、鄉村振興部門共同審定后,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與擬聘生態護林員簽訂勞務管護協議,并報縣林業局、縣鄉村振興局備案存檔。相關情況由縣林業局逐級上報至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可對聘用生態護林員情況進行抽查復核。
對已報名但未獲聘用的或已聘用但核實身份有誤而解聘的,各鄉鎮人民政府應認真做好解釋答疑工作。
以上選聘程序必須有佐證材料(包含公告、公示、召開會議的相片,會議紀要等)電子版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一份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存檔,一份交縣林業局存檔。
六、待遇與管理
(一)管護勞務費補助標準
續聘和新選聘的生態護林員在簽訂的管護勞務協議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內,每月勞務補助標準為833元/員(按10000元/員/年標準發放)。原則上,選聘生態護林員森林資源管護面積不低于500畝,濕地等資源管護面積不少于2000畝。各鄉鎮人民政府可根據林地情況、管護難易程度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生態護林員的管護面積。勞務補助資金全部在上級專項轉移經費中解決,按月支付。
(二)護林員管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昭平縣林業局生態護林員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昭林字〔2021〕3號)中的管理辦法,對生態護林員進行日常管理,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生態護林員2021年度考核,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經上級認定有其他持續穩定收入來源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可不再續聘。對聘用后因外出務工、違反協議、考核不合格、主動要求退出或健康原因等不能履行管護職責的生態護林員,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管護勞務協議及時予以解聘,并對空缺崗位及時按選聘程序進行補聘,同時將聘用相關材料上報縣林業局。
生態護林員勞務管護協議應當明確勞務關系、管護范圍、職責、期限和勞務報酬支付、考核等相關內容。
各鄉鎮于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工作,并將生態護林員聘用情況、2020年度生態護林員考核結果、人員變化等情況及時上交縣林業局備案。
七、關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生態護林員聘用及待遇問題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生態護林員實行一年一聘機制,管護周期為12個月。原則上,生態護林員的管護工作周期為當年12月至次年11月。我縣2020年選聘的生態護林員勞務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2年1月為我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時間,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工作可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為使我縣森林資源管護工作保持延續性,從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由原已聘用并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在崗的生態護林員繼續履行森林資源管護職責和按原簽訂管護協議勞務補助標準發放勞務補助資金,該月份生態護林員人身意外保險由縣林業局負責統一購買,該月份不再單獨簽定勞務管護協議。如為2021年續聘人員可將該月份聘用時間并入管護勞務時間,勞務補助資金在自治區財政廳提前下達我縣2021年中央財政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生態護林員補助資金中解決,有關生態護林員日常管理按原管理辦法執行,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有關工作。
八、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2021年度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工作,成立昭平縣2021年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吳??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陸清富??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羅新明??縣林業局局長
成??員:陳斌新??縣財政局局長
????????吳遠金??縣鄉村振興局局長
????????黃華誠??縣人社局局長
????????雷應明??縣水庫和扶貧易地安置中心主任
羅??斌??昭平鎮人民政府鎮長
潘??威??文竹鎮人民政府鎮長
譚如輝??仙回瑤族鄉人民政府鄉長
雷洪浩??走馬鎮鎮人民政府長
黃??飛??黃姚鎮人民政府鎮長
董小紅??樟木林鎮人民政府鎮長
林雪萍??鳳凰鄉人民政府鄉長
梁??光??北陀鎮人民政府鎮長
呂??永??富羅鎮人民政府鎮長
鐘秀培??馬江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世煒??木格鄉人民政府鄉長
夏??峰??五將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羅新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邱?。h林業局副局長)、貝漢光(縣財政局副局長)、黃燕清(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有關工作。
九、加強對生態護林員選聘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一)明確責任,加強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生態護林員選聘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總責,要落實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負責協調落實有關工作,抽調人員具體抓好生態護林員選聘及管理工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擬聘任人員,取消聘任資格。對弄虛作假、不按規定條件和程序辦事的相關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h級成立由紀委監委、林業、財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工作督查小組,加強對生態護林員的選聘和管理工作的督導,確保在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2021年生態護林員聘用協議簽訂工作。
(二)加強協作,形成合力
縣林業、財政、鄉村振興部門負責制定生態護林員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生態護林員上崗、業務、安全生產、林業技術等培訓。財政局負責生態護林員資金使用管理,落實必要的護林員培訓和巡護裝備購置、人身意外保險等經費。鄉村振興部門負責生態護林員脫貧戶身份的核實和確認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生態護林員的遴選和選聘、簽訂聘用協議及生態護林員考核管理等工作,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等部門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生態護林員續聘選聘、培訓、監督、考核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生態護林員管理檔案,及時更新上報生態護林員動態變化情況,組織生態護林員按照勞務管護協議開展工作,加強生態護林員日常管理。負責劃定生態護林員管護區域和選聘材料組織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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